抚顺特钢特冶炼钢厂51#电渣炉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发布时间:2026/09/04访问量:194

一、项目概况

项目名称:抚顺特钢特冶炼钢厂51#电渣炉技术改造项目

建设性质:技术改造
建设地点: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八号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厂内
建设内容:本项目位于抚顺特钢特冶炼钢厂,拟将原16吨单炉头双工位恒熔速保护气氛电渣炉拆除,新建23吨单炉头单工位恒熔速保护气氛电渣炉,生产φ430-φ610锭型电渣锭。设计生产能力1800/年。

总投资1885万元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

地址: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八号
联系人:任伟
电话:13904238979

邮箱:13904238979@139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评价单位: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链接网址为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的过程中,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、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,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,并以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