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航空航天产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发布时间:2024/05/30访问量:762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4号)等有关文件的规定,现将“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航空航天产能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第一次公告如下:

(一)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
项目名称: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航空航天产能项目

项目选址: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现有厂区内

建设内容:

项目总投资30217万元,拟建设真空感应炉1台和真空自耗炉9台,以及配套辅助设施。项目建成投产后,具备年产6000t合格感应电极棒和14580t真空自耗锭的能力。产品覆盖高温合金、超高强度钢、特种不锈钢等高端产品。
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

联系人:任伟联系电话:13904238979
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
编制单位:辽宁诚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提交方式: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。

提交途径:

信函地址: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

②电子邮箱:13904238979@139.com

(六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。